2024年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09-23 14:06:11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第二期)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是在中国科学院1959 年建立的甘肃省民勤治沙综合试验站的基础上,于1980 年成立的隶属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的公益一类省级重点科研院所。主要任务是研究荒漠化危害规律及其防治技术,探索干旱区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承担国家重点治沙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开展荒漠化防治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人才培训等工作,为区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是目前全国唯一拥有独立法人的治沙科研院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荒漠化防治研究的科研机构之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所工作需求,现将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二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甘肃省治沙研究所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应届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业绩突出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前5名)完成国家级科研或调查监测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第2名)省级科研或调查监测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或发表国家核心论文2篇(含)以上、或获得定额内省部级及以上奖1项),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另提供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用“岗位+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资格审查
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审核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多功能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90号)
(二)考核内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考核小组成员通过应聘人员自述(或PPT)、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25分钟,应聘人员自述(或PPT)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15分钟。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85分。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15%、适应工作能力占15%、综合素质占20%。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项目、工作学习经历、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五、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组织,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时间为考核完成后7日之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组织。对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治沙研究所网站(https://www.gsdcri.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甘肃省治沙研究所审定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由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人事科咨询电话:0931-7606103;15193157511;13119300937
监督电话:0931-7606127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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