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烟台招远市社区工作者招聘80人简章

来源:招远市人民政府 2024-09-30 17:01:51
  招远市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一)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
 
  (二)社区B岗:面向社会招聘男性社区工作者16人。
 
  (三)社区C岗: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24人(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社区A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参与各类邪教组织;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志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
 
  3.1983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社区A岗、B岗为招远市常住户口;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10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2:00-10月17日11:00;
 
  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2:00-10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oyuan.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占用空间小于10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10月16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0月17日11: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0月17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10月15日12:00-10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招远市2024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招远市2024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和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4.减免考务费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减免考务费用,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10月18日16:00(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笔试考务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2023年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招远市2024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排序:中共党员、取得社区工作相关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本科生、专科生,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笔试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考选机关组织复检,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公示
 
  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aoyu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八、录用及管理
 
  录用人员由金鸿人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派遣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根据日常工作和考核情况落实待遇,经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不予聘用。
 
  九、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招远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166100
 
  信息查询网站:
 
  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aoyuan.gov.cn)。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中共招远市委社会工作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